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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才是「至於死的罪」?

約翰一書5:16-17「16. 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7. 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約翰壹書關於 ”罪” 的論述,還有上面標題的兩節經文,而且也是兩節比較難解釋的經文。當中約翰把罪分成兩類:一類是「不至於死的罪;二是「至於死的罪」! 並且說:不至於死的罪,我們應該為犯罪的人代禱;但那些犯下至於死罪的人,約翰說:不必為他們禱告了,因為祈禱也沒有用!但問題是:約翰並沒有指明或解釋清楚那些罪是不至於死、那些罪是至於死的!以致有多種猜度:認為「至於死的罪」共有三種……

「中保」和「挽回祭」的意義

約翰一書2:1-2 「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

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驟眼看這兩節經文好像有縱人去犯罪的嫌疑!請細心再看一遍~經文的第一句雖然叫人不要犯罪,但跟著卻又加多句,好像說:不要緊,有補救方法,即使犯了罪,也有耶穌作我們的中保,不用怕!這種語氣,似乎令到一些想犯罪的人有持無恐:可利用神的赦免"放心"去犯罪!請注意:有犯罪傾向的人不可誤會,約翰並非給你大開犯罪之門!在未作深入分析前,先認識經文中的「中保」和「挽回祭」這兩個詞的意義……!

關於基督徒的 ”犯罪” 問題!

在約翰壹書好像記載著有前後矛盾的經文!請先參看其中第一章:1:8-10「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基督徒除了得永生,還要完成大使命!

分享完「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之後,覺得還有話想說~神話語的教導確實令我們有無限的思考空間!再由雅各書2:17節「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句大家熟悉的經文說起!相信已不需要什麼神學論証,這節經文只要根據其下理19節「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便立刻証明雅各所說的是真理~魔鬼就是只相信神的存在而沒有"行為"的!可惜今日卻仍然有很多人執着雅各書這節經文抝來抝去:究竟靠"信心"得救呢還是"靠行爲"得救……?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羅馬書11:33-36「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衪的判斷何其難測,衪的踨跡何其難尋,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衪的謀士呢?誰是先給了衪,使衪後來償還呢?因為萬有都本於衪、倚靠衪、歸於衪!願荣耀歸給衪,直到永遠,阿們!」

分享完《基督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後,想起了羅馬書以上四節經文,覺得意猶未盡,要結合現代最新宇宙學的發現,再思想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