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除了得永生,還要完成大使命!

分享完「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之後,覺得還有話想說~神話語的教導確實令我們有無限的思考空間!再由雅各書2:17節「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這句大家熟悉的經文說起!相信已不需要什麼神學論証,這節經文只要根據其下理19節「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便立刻証明雅各所說的是真理~魔鬼就是只相信神的存在而沒有"行為"的!可惜今日卻仍然有很多人執着雅各書這節經文抝來抝去:究竟靠"信心"得救呢還是"靠行爲"得救?假如我們深入了解神對我們的「救贖」計劃是分成三部份(階段)先後進行的話,就沒有什麼可爭論的了!因為"靠信心"得救只是神計劃的第一步、也即是讓我們得着「地位上成聖」的第一個階段~這部份當然不需要"行為",只憑"信心"也就是「因信稱義」,完全是神的恩典,白白送給相信祂的人!但跟着信衪的人還要繼續在聖靈的提醒和幫助及基督的代求下、靠着自己的"行為"逐漸去活出第二階段的「生活上成聖」!之後再向前一步達至最終目標「得榮耀」!

於是可能有人會問,既然這樣、在完成了第一步「地位上成聖」後能否得救?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羅馬書10:9-10 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更「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13:5) 不過、必須加上註腳:當人完成了第一階段「地位上成聖」後假若立刻死亡,他就必然得救,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信主後如果長命百歲的話,那就必須要再靠着耶穌,順從聖靈的帶領和幫助繼續去追求第二階段的「生活上成聖」!這部份除了神的恩典之外,還需要靠著自己的決心和意志~即是「行為」才成!因為現今撒但仍在這個黑暗世界掌權,加上人的叛逆善變本性,如果不按照神的計劃行,沒有人能夠確定自己可以堅持到底得救~絕不是神丟棄人,而是人自己不珍惜加上撒但的誘惑而離開神~因為「我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我們若果不去聽從神的教導遵行祂的救贖計劃,便隨時會有被撒但迷惑跌倒喪失救恩的危險!所以雅各才說得如此嚴重,神也常常要我們儆醒!

英國本世紀最著名的神學家、釋經家兼佈道家大衞·鮑森說得好:沒有人可以肯定自己最終能否得救,鮑森牧師指出我們只可以說:我正行在得救的路途上!他強調「得救」並不是在一個點或一條垂直線上,而是在一條延續的撗線上,也即是說並不是一次過的現在完成式、而是一個進行式,直到見主面「得榮耀」時為止!雅各在2:22節也作出一個結論「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各這句話的含意是:一個信主的人要行完以上的信仰歷程「才得以成全」~成全我們「信心」的最初也是最終目的:實至名歸的「得榮耀」!

以上所論述的都只是為了我們能夠穩妥得著永生的一方面;但,其實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信徒必須要活出一個較好行為的理由:就是今次我選冩的標題!每個基督徒因信稱義並不單是為了自己得永生,千萬不要忘記:還必須要去完成主所託付的大使命(馬太福音28:19-20)! 保羅等第一世代的信徒都是我們的效法榜樣!請看保羅在羅馬書1:14-16 的表白 :「無論是希臘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外邦人)。」原來「大使命」是我們基督徒要去清還欠下世人的「福音債」!
試想想:一個沒有真正愛心、得罪人多稱呼人少、不誠實不守信用又懶惰不負責任的人(更不用說那些故意犯罪的人了),如此的行事為人不但與基督的福音不相符也與蒙召的恩不相稱;更會因此到處不受人歡迎,令人憎惡,甚至不敢接近、避之則吉!試問這樣的基督徒又怎樣可以在世上做鹽作光?如何能夠以生命影响生命呢?他們不但很難完成「大使命」、而且會有絆倒人的危險!到時兩手空空的怎樣去面見神?如何去面對基督台上的審判?而且耶穌還警告「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路17:1) 更重要的是:當我們遵行去完成大使命的時候,基督才「常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要儆醒:當沒有神的同在,換句話說基督離開了,還能夠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嗎?請三思!

希望我們不但堅持永遠與主耶穌相連结,保持良好的關係,珍惜和緊握著神對我們的揀選;與此同時也盡己所能、靠著聖靈的幫助,在這個黑暗末世中做鹽作光,完成主托付的大使命,則我們當可坦然無懼的去到祂的施恩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阿們!~參考經文:太5:13-16。

馬先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