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要思考也需要去解答的問題!》

聖經這樣說:先看使徒行傳4:12「除衪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但是,世人如何能夠知道祂的名、然後靠着祂得救呢?羅馬書10:13-14節清楚的指出:要藉着門徒將福音傳開「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衪,怎能求衪呢?未曾聽見祂,怎能信祂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因此主耶穌在祂離世升天時、特別為此向門徒頒下了要使萬民作祂門徒的大使命。

正因為如此這般,就產生出一個極大的疑難問題,攔阻着一些朋友去接受耶穌!我就是因着一位香港著名傳媒人在他的頻道上公開說,因為這個問題而令他不能接受信仰~的確是個"很好的藉口"!也因此才引致我要去思考這個問題!因他認為如上述經文提出的"條件限制",在「舊約」時代或者說在耶穌仍未降世之前的人~特別是外邦人、包括我們的祖先在內如何能夠知道耶穌的名?如何可以靠着祂的名得救?他們的罪怎樣得到赦免?他們的結局將會如何?如果因為生命在耶穌降世前已去世而注定要淪亡,神的救恩就不夠全面,這樣豈不是有欠公平?因為神說過從創世以前在基督裡已揀選了祂喜悅的人(弗1:4-5)。因此神在創世之前就應該有周詳計劃讓蒙祂揀選的人會得着救恩才是!

這個問題問得刁鑽而且有理,只是我們平時不去思考、又或者因為想不通就不去想、憑信心覺得公義的神自有衪的旨意吧了~我當然知道神是創造者,祂絕對有主權决定誰人或那一部分人得救或不得救,但對一些未信的人、最好不要太強調這一點,否則更令他們反感!這的確不是一個三言兩語能夠解釋得清楚的問題,下面我試盡量簡單扼要地談談自己個人的看法:很感恩當中也找到一些經文支持,藉此希望對有以上疑問的朋友會有點幫助!

請有疑問的朋友細心參考希伯來書9:15「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這節經文已充分說明、也保證了耶穌犠牲的功効不但贖了"新約"時代的人、也同時贖了"前約"即新約之前時期的人所犯的罪,使蒙㨂選的人無論在何時去世也能夠得着永遠的產業!神是愛,相信同樣也包括我們外邦人的祖先在內~這樣我們祖先得救的第一個難題解決了!當然,他們還必須心中相信口𥚃承認真神~包括還未出現的基督才成!但耶穌尚未降世,根據羅馬書10:13-14所言"未曾聽見祂,怎能信衪呢?"仍然是個難題!

猶太人因為是選民,因此得到特別關顧~他們有聖經~律法的「特殊啓示」及各先知的多方多次曉諭、預先得知除了耶和華神的名外、還有三位一體的救贖主彌賽亞是他們盼望等待着的,因此有機會相信得救比較容易理解~分別的只是新約時代的信徒是「向後看」的信心!但對在舊约中間承受上帝應許、卻不知道基督何時來臨的人,他們是「向前看」的信心!神的羔羊也將為他們死,靠着祂同樣得救!

但對於我們外邦人的祖先如何能夠認識真神、特別是彌賽亞的名就較難以明白!究竟外邦人在基督還未降世之前是透過什麼方法去認識祂的名呢?感謝主!原來神也賜給他們有個「普遍的啓示」。參羅馬書1: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經文指出神的創造已經反映了神的權能和性情,世人應該也能夠從天地萬物創造的奇妙中認識上帝和基督!

其實我們中華民族的先祖,開始時原本是敬拜上帝的!中國最古老的文獻「詩經」和「書經」上記載着:中國人來自上帝!中國最早期的史學家司馬遷(公元前145-86年)在「史記」中也轉載着「上帝者、天之別名也,神無二主」(表示獨一真神)!中國開始最古老的幾個朝代:黃帝、夏、商、周等全是敬天、敬畏上帝的!在佛教未傳入並普及中國之前,中國人普遍的信仰只是敬拜「天」、稱天為父、地為母~例如中國諸子:老子、孔子、孟子等的學說縂離不開「天道」:  孔子如此說「上天把仁徳賦予我」,他生病時回答弟子說「我已(向天)禱告很久了!」又說「我的事如果不妥,上天就厭棄我吧!」等等。老子更甚,在他的「道德經」中更提出了一位道的化身、形象極似基督的「聖人」出來~"道家"與"道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道家"的始創人是老子;多神的"道教"是張道陵後來於漢朝所創。

另外在我們的文字創造方面也可見其中一二,例如:"天"理難容、天怒人怨、天理昭彰、天意難回、天網恢恢、天作之合、天無絕人之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及最近香港人常常呼求的一句"天佑香港!"等等,充分顯示中國人對"上天"(代表老天爺或皇天上帝)  的信靠和敬畏之心!仍坐落在北京市的建築物「天壇」內部一個偶像也沒有,當中只有「皇天上帝」四個字,表明中國人本來就不是拜偶像的。

以上種種都顯示我們的先祖、是唯獨敬拜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的民族,這與希伯來民族的信仰同出一源~請對比約拿書中約拿的宣稱「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那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拿1:9) 這明顯是神的「普遍啓示」在華夏文化中的証明!也是神「普遍啓示」對中華民族的特別眷顧!

因此,在耶穌未降世出現之前、我們的祖先在沒有聖經等「特殊的啓示」之下~假若他們心中是相信和敬畏「上天的神」,詩篇4:3說「你們要知道,耶和華已經分別虔誠人歸他自己!」同時,因為在這個創造萬物的「天」神中也已經包括了三位一体的救贖主基督在內:請參看約翰福音1:2-3「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所以,我覺得這些沒有「特殊啓示」而"不知道祂名"的人、會因為相信的「天」神當中已包含了三位一体的救贖主基督的名而得救!再參考路加福音12:47-48「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唯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  所以,"不知道祂名"並不能當作是他們失喪的原因,犯罪才是。因此我們的先祖在沒有律法及特殊啓示的情況下,他們將會以另一個準則去被審查判定:參羅馬書2:14-15(新譯本)「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們顯明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的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內心掙扎,有時自責,有時為自己辯護。」因此假若他們犯了罪、但內心真誠在自責的話,這表示他們已有悔改之心,相信同樣會得到全知公義又有憐憫的神寬恕和悦納!

因此之故,全知、全能、公義、慈愛又憐憫的神、對沒有律法~「特殊啓示」的外邦人的「得救」必會酌情處理!讓他們當中蒙神揀選的人也能夠得着應許的永恆產業!但願如此,誠心所願!阿們!

所以盼望上述提出存有這個疑難而不能釋懷的人,能夠放下成見,憑着信心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他個人的救主!最後以使徒行傳17:24-27作結束「創造宇宙和其中萬物的神,既是天地的主,就不住人手所造的殿。也不用人手服事,好像缺少什麼;自己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有古卷作血脈),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