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9:27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有解經家以為這節經文跟聖經記載的一件事實有衝突,因此企圖用啟示錄中的兩個見證人去「補救」~(請參看上次分享)!其實神話語又怎會有矛盾呢?真是杞人憂天……
希伯來書9:27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有解經家以為這節經文跟聖經記載的一件事實有衝突,因此企圖用啟示錄中的兩個見證人去「補救」~(請參看上次分享)!其實神話語又怎會有矛盾呢?真是杞人憂天……
啓示錄11:3-4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註),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這是解經家們十分有興趣去研究的話題,他們都在猜測這兩個人是誰?不停在摩西、以利亞及以諾三個人中間猜來猜去,是為了去完滿解釋希伯來書9:27節「人人必有一死的命定」!究竟是否可以完全肯定經文中那兩個見證人是誰嗎?以下試詳細談談我個人的理解! 如果一定要跟希伯來書的"命定"拉上關係,首先便要否定上述熱門三人中的摩西,絕對不會是他!雖然有說摩西死前沒有眼矇耳聾、精神沒有衰敗,也找不到他的墳墓,便以為他也未死只是"失蹤"。但其實摩西的確實死訊是有聖經記載的,怎能否認呢?請看申命記35:5-8「於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耶和華將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毘珥對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沒有人知道他的墳墓。摩西死的時候,年一百二十歲,眼目沒有昏花,精神沒有衰敗。」及猶大書9節「天使長米迦勒,為摩西的屍首與魔鬼爭辯的時候,尚且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他」,連屍首都提及了還有假的嗎? 其次是最多人相信的解釋:認為是以諾和以利亞二人;但事實上也完全沒有任何聖經上的片言隻字去支持!僅僅是解經的人為了"完滿地去補救"希伯來書上「按著命定人人都要死一次」這句經文、而牽強地找兩位歷史上未曾死過的人物來"補鑊"!完全是人為的猜想! 除此以外,相信此說的人更可能是受到「外經」的影響;因為在所謂偽經的「木匠約瑟傳」及「尼哥底母福音」中真有如此的記載。但請認真考慮一下,既然早已評定他們記載的內容不是全部正確的,才沒有列入去舊約聖經中,叫基督(新教)徒不要去閱讀,為什麼卻要單獨肯定相信這件事? 其實解經也需要與整本聖經其他章節的記載互相配合、才會相益得彰!所以如果結合主耶穌第二次降臨顯現前,全部得勝信徒將會活生生被提走這個預言,我認為以諾和以利亞事件、完全可以解釋為是「預表」教會將來被提這件事、是合情合理的!聖經中有很多預表例子,因此神所喜悅的以諾和以利亞不見死而被提,更應該是個一模一樣的預表! 有人以為歷史上(指耶穌第二次降臨前的歷史)只有以諾和以利亞不需要死對其他人來說不太公平,但這是神對祂所喜悅的人的主權!相比較到了主再降臨顕現前、所有在生的信徒都不需要死便突然被提走,地球上留下更多未信的人,他們還要接受七年創世未曾有過這麼大的苦難,難道你也認為神對這些不信的人不公平嗎⁉️ 如果撇開跟「人人都要死一次」這個關係,單單結合經文去思想,我覺得有另一種解釋更加有根據。請參看撒加利亞書4:3節「旁邊有兩棵橄欖樹,一棵在燈盞的右邊,一棵在燈盞的左邊。」再根據第6-7節及至上第三章講述的約書亞,知道經文所指的就是所羅巴伯和約書亞二人,前者為省長,後者為大祭司,是以色列重建聖殿的重要人物,一個是政治領袖,另一個是宗教領袖。跟著往下看到第14節「這是兩個受膏者站在普天下主的旁邊。」~再與標題經文第4節「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相對照似乎十分貼切!反而在聖經中從來沒有用欖欖樹或金燈台比喻過以諾、以利亞和摩西!同時神能夠用以諾他們行神蹟,當然也可以使用約書亞和所羅巴伯行神蹟! 不過無論如何,我個人總覺得既然聖經不說明是誰,便只可以去猜度,卻不必要也無法去作出肯定!至於為什麼要「兩個人」?因為在猶太文化裡,兩個見證人是合法的見證數目,一個是不夠的。所以甚至有人認為這「兩個見證人」是包括新舊約時代的人物,「兩個」只是一個總和的代表,並非是指兩個具體的歷史人物! 至於「人人必有一死」究竟如何去理解?經文跟整個基督「救贖」計劃有沒有矛盾呢?留待下次再探討! (註) : 毛衣即是麻衣:在舊約時代,麻衣和灰塵被用作貶低、哀悼或悔改的象徵。人若想表明悔改的心意,常會穿上麻衣,坐在灰塵裡並把灰濛在頭頂。麻衣在過去常是一種由黑山羊毛製成的粗糙織物。而灰塵則代表了憂傷和毀滅。 馬先生上
以弗所書5: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
由上面15至17幾節經文看到,保羅首先提醒我們行事要謹慎,不要作愚昧人。跟着便指出這樣做是因為現今世代邪惡,帶出了一种緊迫感!並在以上第3、4、5節指出很多不合聖徒體統的事(查看聖經),全部應該是屬於不信的人、因為迷失理智和方向而幹出來的暗昧愚蠢糊塗事!警告我們不可跟這些人同夥……
約翰福音3:19-21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約翰在第一章開始就道出了耶穌是生命的根源,衪就是生命的光,並把光賜給人類,可惜世人不領情;約翰形象化地論述,光照射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1:5),這是人人都明白的真理,因為黑暗"害怕"光,光線照射到、黑暗就被"消滅"!這反映出:由於世人都犯了罪,因此很多人拒絕自己的生命被神光照,是害怕暴露自己的本來面目,因他們不願意讓神改變……
腓立比書3:12節「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所以得著我的” 或譯 “所要我得的” )。」
保羅這節經文的下半句,好像有點隱約其辭,給人有若明若昧,若顯若隱的感覺!所以我今次特別選出來分析一下,希望對覺得不太明白的弟兄姊妹有些幫助!
這節經文和合本附上兩種翻譯,現在先採用附加的第二種譯法:「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的。」來分析,因為我覺得這個翻譯比較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