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9:27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有解經家以為這節經文跟聖經記載的一件事實有衝突,因此企圖用啟示錄中的兩個見證人去「補救」~(請參看上次分享)!其實神話語又怎會有矛盾呢?真是杞人憂天!
「人人都有一死」,連耶穌也要死一次,但只有耶穌能夠死後復活不再死!雖然聖經記載還有另外三人死後耶穌也曾叫他們復活,但他們復活後也會再死、不病死最終也會年老而死!不過,在現有歷史中確實有以諾和以利亞兩人生前因被神提走,而不需要死一次!所以才有人想盡方法去讓以諾和以利亞最終也要死一次然後復活,以完善希伯來書這節經文的命定;但我的理解:關於以諾和以利亞事件、只是一個活生生的預表,與兩個見證人無關~參看上次分享,在此不再重述!
事實上如果按照經文的前文後理深入去思考就會明白,希伯來書這節經文只是要表明:因為世人都犯了罪!假如沒有耶穌的犧牲一次為世人獻上、將人的罪孽擔當的話、人人就必死無疑,死後並且會有審判(參看”前文”的意思)❗️但如果世人藉著相信耶穌、到將來耶穌第二次降臨顯現前、不但已死的信徒可以復活,在生的也被提到空中與主相會、就能夠不須經過死亡而得享永生( 帖前4:13-17),同時也可免去死後的審判~參看 ”後理” 的28節:「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重複多次:這節經文的意思只是要表明:若果沒有基督的救贖,死亡原本是人類的共同遭遇,並且死後有審判!希伯來書作者藉此傳遞了基督耶穌救恩的訊息,鼓勵世人相信耶穌,才能夠不但死後可復活,在生的也會被提與主相會,就能夠免去一死、與復活的信徒一齊得享永生!也藉此提醒世人要珍惜今生機會,接受基督的救恩,因為死後就再無法改變❗️
再不厭其詳的簡單總結幾句:希伯來書作者只是要指出:因世人都犯了罪,人人本來應該要死亡,死後並且有審判!但因為基督耶穌的犧牲一次過獻上,買贖了我們的罪,只要世人相信祂,就可免去這個命定、得著永生!正如羅馬書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整句經文加上前文和後理的意思非常清楚明白:人本來是命定要死的,但有了神的救贖計劃就有機會免去❗️請不要誤解而斷章取義,以為這句經文與現實不對而担憂、不自量力想辦法去補救,想一想?如果聖經需要人為方法去完善、就不是神的話語了‼️
到此再想到另一個問題:可能有人以為以諾和以利亞兩人是耶稣降世前的人物,耶穌的犧牲又怎能買贖他們的罪、令他們可以不死❓所以他們才担憂,想辦法補救!下次再探討這個問題!
馬先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