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羅馬書12: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按照舊約獻祭是要獻上牲畜的;祭牲雖然重要,但是一顆順服的心其實更加蒙神喜悅!請聽先知兼士師的撒母耳說吧:「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 」(撒上15:22) ; 另外在詩篇40:6 ; 阿摩司書5:21-24等也有同樣的勸告!因為神更看重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意思是把自己的生命主權交給神、為神而活!

要知道神為了你我及他能夠脫離罪的刑罰、不惜犧牲自己的愛子、 死在十架上成就了救贖,才讓我們有機會因為相信祂而獲得重生、成為新造的人,得著永恆的生命!因此理所當然的、我們也應該心甘情願地將得到的新生命當作活祭獻回給衪!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行、才能夠達成「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個心願呢?按照神的教導「祂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祂而立。祂也是教會全體之首。祂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祂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7-18 ) 因此,凡事要將基督放在第一位置,信靠順服衪,在一切所做所想的事上都要使祂的名得榮耀~能夠這樣行、當然「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

在本章第二節保羅也教導我們實際上去做的方法:「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因為這個世界的行為與習俗,絕大部份是腐敗自私的、全是為短暫的今世而作!愛主的信徒不應該去效法~模彷與佔染,要堅決拒絕向它們妥協!不但在行為表面上,還要更新改變我們的思想意識,使自己擁有一個合神心意的全新價值觀!這個全新價值觀:包括神的要求和旨意等~可以在不停追求神的真理和主耶穌的教導中得到(參看早前我對「基督徒屬靈生命上三個仇敵」的分享)~當察驗明白了之後,就要按照撒母耳先知所言「聽從、聽命、順從」地活出來,就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了」!

但願我們靠著神的恩典、主耶穌的保守、聖靈的幫助、時刻儆醒、互相勉勵、甘心樂意、盡力而行、阿們!

馬先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