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志竭力追求 < 堅持到底 < 主的恩典夠用!》之(二)

接續上一個探討~事實上認為是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也要結合"注腳"或前文後理去理解,不能夠斷章取義!其實這些所謂支持這個信念的經文,不但沒有說過一次相信後"什麼也不用做"就可以得救,反而是處處強調信徒必定要"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才能夠在基督裡有份!所以在這個由初信到最後得贖之間的整個過程中還必須要去"竭力追求、堅持到底"才能作成得救的工夫!現在試深入去思想這些經文的教導,細心看看當中要求我們"竭力追求"些什麼:例一,約翰福音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意思是凡屬耶穌的人都不被拋棄會拯救到底;但同時要查看同樣是約翰福音8:47「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換句話說不聽神話語的就已經不再在神的揀選之中,耶穌也不會把他拯救到底了!再看羅馬書8:13-14「⋯因為凡被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要堅持順從聖靈引導的人才是神的兒子、如果不再順從聖靈引導的,當然已不包括在不丟棄的名單內!另外一節同樣認為是支持其觀點的經文約翰福音10:27-28「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原句經文本身的意思已不簡單:假若「不聽我(耶穌)的聲音或不跟從的」「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句話就會無效!

同時也要查看加拉書5:24節「凡屬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架了。」意思是"不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架"的,就已經不是屬於耶穌的羊,那麼「他們永不滅亡」這個保證就不再成立!也因此之故耶穌才說「我不認識你們」!總之全部是有條件的(在5月份「神的愛是無條件的嗎?」分享中已有論及 ),我們絕對不能夠不勞而獲!而是除了神的恩典外,還要信徒本身靠着耶穌的代求、順從聖靈的引導和幫助,立志竭力追求遵從神的教訓、堅定不移地持守自己在「揀選」之中才成!

至於羅馬書的第8章29-31節經文,我認為主要是提醒和鼓勵被揀選作為信徒的在苦難逼迫的情況下,如果忍耐堅持下去,神必定拯救到底;經文大摡意思是既然神預定了我們效法基督的榜樣,而且被召稱義將來要得榮耀,因此雖然遇着暫時苦楚,也應該忍耐等候,坦然面對,必然得勝有餘 ( 相應經文可參看太10:22)。

因此我們才要時常保持著儆醒!而且,雖然信徒「保持在基督裡」的過犯在認罪悔改後罪可得赦免,但如果常陷在罪中變成了罪的奴僕,也可能會變成為不屬基督的人!因為如此即使不被基督丟棄,也會有被撒旦引誘而離開真道的危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麼﹖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羅6:16)

「預定論」分成兩大派(其中加爾文派又一分為二),太複雜了,不是我在此要去討論的範圍。但其中一派的主要論述也不否定及忽視人要對自己所作的一切負責,神雖然有至高的主權,但也不能免去人由於自己「自由意志」決定錯誤的責任~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例如猶太民族的慘痛歷史教訓)!新約聖經也有很多經文提到即使原是真信徒的也有離棄真道的可能,其中最明顯的經文有:希伯來書6:4-6「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及彼得後書2:20-22節等。這些經文的意思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觀點互相衝突!

此外,聖經還有兩個大家明明知道的實例,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麼認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閉著眼睛不去參考神已經特別一前一後擺明出來給我們做教材的實例:其一是耶穌第一次道成肉身來到世上、親自揀選的12個門徒之一的猶大,最終也離棄主,即是說起碼有十二分一的機會不得救!就算日夜與主貼身相處三年多的一個門徒、仍會發生如此的事,何況是處於現世的信徒?第二個實例更加厲害,啓示錄20:7-9節說:當千禧年結束時,神再釋放撒但出來稍作誘惑~是給基督徒(千禧年已經全部是信徒)作最後的畢業試,結果卻有多如海沙的信徒馬上"交白卷肥佬"!請謙卑地低頭想想吧,即使"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的人、在撒但的作為下仍會起來離棄和反對神!神特別在一頭一尾給我們兩個現實教訓,卻為何不去理會仍然堅持一個不切實際的信念呢!事實上它的"副作用"影響極大,最低限度會造成一些信徒不求長進,危險之處是:信徒若不追求長進,撒但就有機可乘了!

我非常欣賞鮑森牧師~英國當代最具影響力的佈道家和釋經家所說的一句話「得救並不是在一個點或一條垂直線上、而是在一條橫放的長線上面」。 教父奧古斯丁在「堅忍的禮物」一書也指出「沒有人肯定自己的預定和得救」;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和加爾文更承認「有些信徒只有短暫的信就離開教會,最终不能得救」!

前九龍城浸信會主任牧師,現任香港建道神學院院長的蔡少琪博士,在這場神學爭論中所持的六個核心和立場,說得非常中肯:(1) 我們需要真心信主!(2) 真正信主的,應該一生相信!(3) 我們要安慰弟兄姊妹,神的恩典夠用,能保守堅持信主的人到底。(4) 有不少人曾有決志或相信,但現今已經遠離神,離棄基督;對這些人,我們不能判斷他們最終能否得救!但神清楚教導,祂不喜悅這種生命。(5) 我們要責備和警戒墮落和失跌的人,我們要像拿單先知責備大衛一樣,若他們像大衛悔改,就顯出他們有真的種子在心裡,但若像舊約的掃羅王和出賣主、屬魔鬼的猶大,就不得救!(6) 對有些浮沉起伏很大的人,最清楚他們的心和能否得救的是神! 總结,希望我們能夠堅持永遠與主耶穌相連結,保持一個良好的關係~要深入思考如何才能夠建立和保持這種關係!然後在這個關係裡面,立志竭力追求,堅持到底,珍惜和緊握神對我們的棟選~主的恩典便夠用,祂必然會保守我們到達終點!我們當可坦然無懼的在神的施恩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阿們!

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