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因着行為才得成全》

雅各書2:22節「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耶穌的弟弟雅各在雅各書指出「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他舉出一些例子後,便得出上面摽題的結論!今次想繼續思考這個結論所包含的意思!上個(在Fb上)分享已簡略談到神對我們的救贖計劃是分三個階段先後進行:首先是「地位成聖」第二步是「生活成聖」,然後「得榮耀」! 過程可見信心與行為是一直並行的!而下一句包含的意思應該是:一個信主的人要行完這三個階段的信仰歷程「才得成全」~成全神大能福音拯救世人之最終目的,同樣也是我們「信心」起初和最終的盼望!

首先要知道,雖然「成聖」看起來高不可攀,好像只能天上有,地下無;但神卻是希望和要求凡信祂名的人都要追求「成聖」,這是大前提!
其實在舊約時代,神已要求祂的選民以色列"分別為聖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利20:26)可惜猶太民族失敗了,他們達不到神的要求,結果造成整個民族陷入在多災多難的歷史中!他們的經歷成為我們的警惕和鑑戒!

再來看看聖經,在新約所論及的「成聖」有兩方面的意義;我們看到和 ’聖‘ 字相反意思的有兩個字:一個是 ‘俗’ 另一個是 ‘罪’ ;「與俗分别」的是指「地位上成聖 」,「與罪分别」的就是在「生活上成聖」! 這兩方面完成才有可能達至「得榮耀」的境界!下面簡略談談首兩個階段的意義。

(1)「地位上成聖」~ 參考經文( 羅1:17 ; 太23:17 &19 ; 林前1:2)凡歸屬於神的物,都是分别為聖的。那些不屬神的就是「俗」,所以主耶穌指出禮物 (包括獻祭的牛羊) 放在家中是俗,若獻在壇上就因祭壇而成聖;黃金戴在頸項上是俗,若獻在殿中就因聖殿而成聖(參考經文中的意思) 。因此,一個遠離神的人是在撒旦權势下與神無關,因他整個人都在世俗之中,就與聖無份。但當他真心悔改信主,重生得救、因信稱義,與神和好之後便「與俗分别」、歸於神分别為聖、就是在「地位上成聖」了~這個部分不須要先看「行為」單憑「信心」,是"因信稱義",完全出於神的恩典、也因着信!

(2)「生活上成聖」~ 參考經文(羅6:19 ; 林後7:1) 保羅先後說「要將肢体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以及「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体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這兩節經文是現在進行式,從其中「以至於成聖」和「得以成聖」的用詞可以理解成追求「成聖」的人尚未達到目標、只是正在向着目標進發而逐漸進步的境界。按照上面經文的意思,基督徒若能將肢体獻給義作奴僕,脫離罪惡權勢,逐漸除去一切污穢「與罪分别」,就能越來越接近「生活上成聖」!這個部分整個過程,除了靠着神的恩典外(基督的代求聖灵的感動幫助),還要憑着信心自己立志用「行為」去活出來,所以雅各才說「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 這是由得着「地位上成聖」後開始,一生不斷追求、在繼續進步中之成聖過程的生活,直到見主面「得榮耀」!

這樣,我們起初的信心便得以成全,也成全了神大能福音拯救世人之最終目的!我們也實至名歸的「得榮耀」~「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8:30)

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