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神得著更大的榮耀 !

啟示錄4: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 」~ 林前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 詩篇86:12 「主我的神啊,我要一心稱讚你;我要榮耀你的名,直到永遠。」~ 太5:16「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弗3:21「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裡,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等等!

從以上經文看到基督徒得贖是為了榮耀神,這是我們永遠的目標!我們現在及將來在永恆中得榮耀的同時也是為了《讓神得著更大榮耀》!思想完上一篇信徒還要追求《得榮耀》後,不但意猶未盡,事實上當中還包含著更深的一層意義,今次繼續探討!

將來我們在「基督台前審判」中,得勝的基督徒會得到奬賞,奬項稱之為「冠冕」、共分為五項,每一項都有不同的內容,分別頒給在當中有良好表現的信徒。如果在五項範圍內每項都有特殊的貢獻,更可同時獲得五個不同的「冠冕」~每種「冠冕」都代表一定範圍的內容,編幅關係留待下次才逐項探討。由這些奬項可想而知當年保羅要如此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 」(腓3:13-14) 我們也要效法保羅,按照每項冠冕的內容盡力而為,向著標竿直跑!

雖然「冠冕」有它所代表的內容,但實際頒給信徒的「冠冕」又是什麼呢?「冠冕」這個詞原文在新約中,只常用於指勝利者的冠冕( 例如用編織的花環戴在勝利者的頭上),保羅明顯是想分別出不是君王戴的黃金冠冕!因為黃金冠冕只屬於基督,得勝者的冠冕才是分給信徒的!這樣,有人可能以為戴與不戴都無所謂,不是大不了的事!但要明白,保羅用這個詞只是去形容我們將來得獎赏的情形,好像一個競技或運動員成積優異得勝時領獎一樣而己,並不是真正只得個花環就算這麼簡單。既然如此,究竟獎賞的「冠冕」真正的本質又是什麼呢?原來並不簡單‼️

開首舉例的經文教導我們"要世世代代榮耀神的名,直到永永遠遠"!另一方面在聖經也有多處經文提到,我們與主相會時身体已經改變成為一個「新的形體」,到時「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以理書12:3 ) 及「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太13:43, 林前15:40)!還要注意,光明與榮耀有關,由智慧義人的新形體所「發出的光」是永永遠遠的,而我們榮耀神也是永永遠遠的~留意"光明"與"榮耀"互相對應!相信以上會發亮光的這些「新形體」的智慧人和義人及使多人歸義的人必然是已經得着了「獎賞-冠冕」的信徒,他們成為一些更有能力去榮耀神的人!因此得出结論 :所頒發給信徒的「冠冕」極可能是會使他們發出更加明亮的光芒、能夠去彰顯榮耀神直到永永遠遠的"能力"也就更加強大而有力!

根據上面的分析可想而知,得到的冠冕越多,榮耀神的能力必然越大,所發出的光芒也更明亮!這樣信徒在運用所得的「獎賞~冠冕」時、得榮耀的同時也是基督而不單只是信徒自己,但信徒本身的內心當然也同時感受到無比的幸福與滿足!因此如果將來能夠得着更多能力去直接榮耀神,其喜樂與滿足的感受就更加大了!到時,除了"受虧損"的信徒可能沒有獎賞外,各信徒所得的奬賞多少也有不同,因此顯出榮耀神的能力也各有分別,每個信徒的"光亮度"更加不會一樣~想起香港林以諾牧師一次有關講道中如此形容:到了這個時候、每個信徒發出的光暗度已經無法再更改,光亮度高的固然是永遠光亮、暗淡的也永恆地暗淡失色~但即使如此、既然能夠永遠與基督同在,雖然與人比較黯然失色、也已經是無可奈何中之無憾矣~如果不想到時如此這般暗淡失色、唯有現在儆醒了!還好,盡管暗淡些但已經是走出了黑暗,否則與基督同在的機會也沒有!因為只有這樣才配稱為「⋯是屬神的子民⋯宣揚那召你們出黒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

馬先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