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愛是無條件的嗎?

腓立比書4:6-7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這是基督徒可以琅琅上口、非常熟悉而且也是最得著安慰的應許經文之一!但卻很少人會去留意當中第9節的註腳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請注意:「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才必與我們同在!有神同在,一無掛慮的平安才會臨到我們!這個簡單邏輯人人都明白,但卻很少人去理會!

由上面經文引發我思想到一個更廣泛的真理!其實神每個應許都有注腳的,但一般信徒卻很少去留意!可能因為近代受到很多所謂成功神學的教導和影響吧,令到不少信徒都不願意背負十字架,只想 “簡簡單單、輕輕鬆鬆” 的蒙恩得救,耶穌再來時,就被提上天家享受永生!可是耶穌的應許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從標題經文中「必在基督耶穌裡」這句話可以知道由保羅身上得著的教導也是出自基督的,讓我們明白:”條件” 是必須要在基督耶穌裡行出祂的旨意,我們的心懷意念才可以有出人意外的平安!

還記得2017年在愛民頓舉行的第一屆加西基督徒冬令會上,當年的大會講員郭文池博士、開幕首場講道主題經文就是引用路加福音14:26-27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郭牧師開始即嚴肅地下一道聲明,叫我們先要想清想楚才可參加"冬令會",以免浪費自己的時間與金錢!原來郭博士這一招是在學效耶穌:其實耶穌並不是要我們去恨自己的父母和家人,耶穌絕對不是要反對傳統倫理、只是提出一個價值觀上的絕對要求,語帶諷剌地提醒當年跟隨著祂的群眾~意思是說 : ” 如果你們愛世界的東西多過愛我的話,那麼算了吧,回家去專心愛你們所愛的好了,無須分些少心意給我,不如痛痛快快盡情去享受這個世界渡過你們的餘生吧!反正三心兩意或半心半意跟隨我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別浪費時間了 “!

下面我再列出一些耶穌對信徒的提醒和警告經文,的確會令我們肅然起 “驚”!

在馬太福音7章先有應許經文7:7-8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不要讀到這裡便停止、請繼續看下去並注意後面還有很多註腳、提醒和警告: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太7:19-27 )

究竟怎樣去做才是遵行天父的旨意呢?

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7-39)「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8:31)

從主的話語教訓中看到,真正遵行神的旨意是指我們的心要尊主為大,能順服神遵守他的誡命,按著神的心意和要求實行出來。並時刻找機會為主作見證,無論勞苦作工多少,都沒有個人的野心慾望,首先不是為了自己個人利益,只是為了滿足神的心意,是因為遵行神的旨意甘心樂意付出。即使面對試煉、患難,或任何不如意的環境事故,也對神沒有任何埋怨,仍然順服神的擺佈安排⋯,這才是遵行神的旨意!如果我們違背了神的要求和託付,那麼我們就不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了!

難度的確非常高,甚至連保羅也如此說「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6-27)  因此神才警告我們進窄門的人很少!也因為如此,耶穌才要求神賜下聖靈進入我們內心,時刻儆醒感動和幫助我們去背負十字架、盡心盡力盡性去遵行神的託付完成大使命!阿們!

分享到此可能已經有信徒心中大有疑問:”神的愛是無條件的,為什麼對我們還有這麼多要求和限制呢?” 更甚者可能會因此引起爭議!對不起,根據主耶穌的教導,及從上面舉例的經文中明確地看到神的應許或者說「神的愛並非是無條件的」!  為此,我下面會再引用一些神的教訓,略為說明我對這個觀點與角度的理解。

首先要知道:「神無條件的愛」這句說話只是美籍猶太裔心理學家E.弗羅姆的理論之一,並非出自聖經也不是聖經的觀念!的確,雖然有些經文印証神不是因為我們有可愛之處才來拯救我們,例如「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翰一書3:16) 等。但這些都是屬於神對人類的「恩典」,嚴格來說也是有條件的,只是單方面由主耶穌的犧牲付出了!還有「⋯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5) 這更是神對人類的普遍恩典!首先是神為了信祂的人的生存而創造了這個環境條件,讓不信祂的人也同樣享受到~希望他們將來也能夠 “知恩圖報”、給他們有悔改的時間和機會!

除此之外,神其他的應許幾乎全是有註腳(條件)的;舊約單看猶太民族慘痛的歷史便明白,不用多講!因為「神的愛不喜歡不義和犯罪、神的愛只喜歡真理。」(林前13:6;約壹5:17) ~這便是最基本的條件!事實上神不僅有愛、還有聖潔和公義!所以人必須先悔改認罪才能得到神的赦免(路24:47 ; 徒2:38 ,11:18),這些都是大前提! 另外還要順服神及遵行神的道:「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 十分清楚,這也是條件:先要遵守主的命令才能獲得天父的愛!還有「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也要"信靠祂"的人才能夠達到!至於以弗所書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這兩節經文的最後一句僅僅是指我們在接受主救恩的一刻而說,並非指信了耶穌之後而言!

其實神對信靠祂的人作出如此嚴格的要求,也正是為了愛我們的緣故!因為祂是全知全能的,唯有祂知道未來,知道如何去行、才使我們能夠由始至終行在正路上(參看彼前5:8),確保在教會被提時我們也在其中~能夠一無所懼地去到神的施恩寶座前「⋯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4)   

所以我的領受是:神的愛中包含有恩典有真理也有要求!惟有謙卑地、靠著聖靈的幫助、神的憐憫,一步步地、盡心盡力的靠著耶穌得勝吧!

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