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為什麼悅納亞伯的獻祭、而不悅納該隱的呢?

創世記4:3-5「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首先要知道當時兩兄弟各有不同的工作發展,該隱是務農,亞伯是畜牧的)

這是世界上第一宗謀殺案的起因~神為什麼悅納亞伯的獻祭、而不悅納該隱的呢?
一般來說有兩種解釋,其一是因為亞伯的祭物是羊群中頭生的;而該隱只是地𥚃的農產品。其二是因為亞伯的祭物有血,而該隱的祭物沒有血~非流血不能贖罪!

可惜兩種解釋都錯誤,既不合事實也不合神學概念!要明白他兩兄弟各自的獻祭之所以蒙神悅納與不被悅納,最正確的途徑是透過「以經解經」的方法!看完新舊約對這事件的解釋後,自然會得出結論!

(1) 亞伯與該隱生在摩西之前,他們的獻祭不須要遵守當時還未頒佈的律法。用後來的地方法律審判以前的人是不合理的!
(2) 亞伯和該隱不是以色列人,沒有義務要遵守後來才頒佈之以色列國的律法!
(3) 亞伯與該隱所獻的祭物,聖經沒有說是「贖罪祭」~贖罪祭一詞只是後來摩西律法才有的規定。亞伯他們當時可能只是獻上「感恩」的祭,不需要見血,好像挪亞洪水後出方舟,為了感恩而獻上各種動物為祭一樣(創8:20-21)。
(4)「亞伯因著 ”信” 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來11:4) 希伯來書作者指出亞伯獻祭蒙悅納主要原因是他有 “信心” ,他的 “信” 成為稱義的見證!
(5) 其實創世記4:7節對這事件的記載已清楚告訴我們:神對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可想而知是因為神首先喜悅亞伯的「行為」比該隱好之故,其次才是他們的供物~耶和華看中亞伯的為人行為善良正直,獻什麼神都悅納!但不喜悅該隱的惡人不善行為,獻什麼也沒用!
(6) 所以箴言15:8節說得好「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祂所喜悅。」
約翰一書3:12節也清楚說「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
(7)當主耶穌在馬太福音23:35節中責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時,也宣佈亞伯為義人,反過來說該隱就是不義的了!

看完以上的歷史事實及多處聖經的說明,證實神悅納亞伯而不悦納該隱與他們的祭物完全無關,亞伯生前因為活出信、善、義的好行為才是蒙神悅納的主要條件!
可惜義人卻往往遭害,神對這些不幸的事情有什麼安慰和善後呢?
~箴言24:15-16這樣說「⋯義人雖七次跌倒,仍必興起;惡人卻被禍患傾倒。」
~哈巴谷書2:4節保證「⋯惟義人必因信得生!」
~主耶穌的安慰是「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10)
~彼得這樣說「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8-19)
~希伯來書10:30節說「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所以最公平公正的是「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審判後,義人會到「新天新地」享受幸福的永恆生活(啟21章)!惡人則被扔入「火不滅,蟲不死的火湖」沒完沒了地煎熬在永恆的痛苦中(參可9:48及啟20:10-15)!這是最公義的結局!

馬先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