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理解的愛!

羅馬書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這是個不容易明白和難以理解的愛!正如前一節經文指出:「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羅5:7) 但現在不信神抵擋神、向神犯罪的是人,後果應由人自己去負責承担才是,卻反而要由神的獨生子耶穌代替我們捨命償還!神偉大的愛就在於此!

神的愛並不自私!也不單是一種感覺或只是一種情緒,而是自發性的完全付出!
祂不是看我們有什麼優點,值不值得愛、或者愛了我們之後有什麼好的回應才給予我們。也不只是一種好意或同情、而是主動性的寬恕:不需要罪人先改變好了、經過考試合格認可,只要我們肯誠心認罪悔改、在真心相信祂獨生子耶穌的一刻、衪就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兒女!

這種偉大的愛只能夠同時用約翰福音3:16節來互相對照作解釋,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 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神的兒子替我們捨命的目的,原來是要使還作罪人的我們,因著悔改相信祂、就可以不至滅亡、反而得着永生!對此,我們還能無動於衷、不去作出回應和報答嗎?還可以毫不自疚地繼續犯罪去忤逆祂嗎 ? !

我們應該要盡力去效法:「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約翰壹書3:16) !
還要從中學習主動去「愛」別人,而不是過份地求「被愛」 或單是被別人愛。法蘭西斯曾這樣祈禱說「主啊,使我不多求安慰而安慰人;不多求人的了解而多了解人;不多求人愛而去多愛別人。」
更要在我們的生活每個層面上、把主的愛宣揚!不斷將神的名彰顯!讓祂得著更大的榮耀!🙏🏻🙏🏻🙏🏻

馬先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