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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要死一次? 還是死兩次? 抑或可以不見死?

希伯來書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原文的意思是「人人都要死一次」,即是說人的生命是有限度的,必須有一個結束的時刻!聖經中只有希伯來書說過這樣的一句說話。

但是由這句話卻令我想起聖經中起碼有兩個人未死過,那就是以諾和以利亞!他們卻不受這條死的定律所約束:以諾被神接去(創5:24),以利亞是乘旋風升天(王下2:11),都不在世了 !  他們竟然不見死,為什麼他們能够享有這個特權呢?聖經有矛盾還是神特別偏愛他倆人?現在來尋個明白( 只集中思想經文上半句)……

《 立志竭力追求 < 堅持到底 < 主的恩典夠用!》之(二)

接續上一個探討~事實上認為是支持「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也要結合"注腳"或前文後理去理解,不能夠斷章取義!其實這些所謂支持這個信念的經文,不但沒有說過一次相信後"什麼也不用做"就可以得救,反而是處處強調信徒必定要"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才能夠在基督裡有份!所以在這個由初信到最後得贖之間的整個過程中還必須要去"竭力追求、堅持到底"才能作成得救的工夫!現在試深入去思想這些經文的教導,細心看看當中要求我們"竭力追求"些什麼:例一,約翰福音6: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意思是凡屬耶穌的人都不被拋棄會拯救到底;但同時要查看同樣是約翰福音8:47「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換句話說不聽神話語的就已經不再在神的揀選之中,耶穌也不會把他拯救到底了!再看羅馬書8:13-14「⋯因為凡被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要堅持順從聖靈引導的人才是神的兒子、如果不再順從聖靈引導的,當然已不包括在不丟棄的名單內!另外一節同樣認為是支持其觀點的經文約翰福音10:27-28「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原句經文本身的意思已不簡單:假若「不聽我(耶穌)的聲音或不跟從的」「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這句話就會無效……

《 立志竭力追求 < 堅持到底 < 主的恩典夠用!》之(一)

今次探討的內容其實早在2016年複活節期間,為了回答一位組員的同一問題,已經在恩慈團契中討論過~目的是讓大家更珍惜主耶穌為我們受苦受難受死的救贖大恩,趁著紀念祂受難和復活的日子,思想一個較為嚴肅也許比較深奧的問题:關於「一次相信、永遠得救」這個較少平信徒敢去接触或討論的神學觀念,信徒之間的確绝少會深入去思考和探討,怕會因此引起爭論⋯!只因為一位初信姊妹向我提出,並問我為什麼有人信有人不信?究竟聖經怎樣說的她搞不清楚,才引起我當年要在團契中去討論。現在稍作整理和更新在此再談談我的個人看法和感受……

神的愛是無條件的嗎?

腓立比書4:6-7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這是基督徒可以琅琅上口、非常熟悉而且也是最得著安慰的應許經文之一!但卻很少人會去留意當中第9節的註腳  :「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請注意:「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才必與我們同在!有神同在,一無掛慮的平安才會臨到我們!這個簡單邏輯人人都明白,但卻很少人去理會……

道成肉身的再思!

因紀念我們的救主耶穌為了拯救世人、甘願在十字架上忍受折磨和痛苦以致於死、三天後復活的「受難與復活節」,之前已經連續四篇在Fb上分享相關訊息,今次這篇「道成肉身的再思」是最後的結束篇!

所以要籍此機會思想這個題目,是因為有見異端「東閃全能神教會」也開口閉口說他們的 “女基督” 同樣是「道成肉身」,因此才必須要去分辨清楚!事實上他們的所謂道成肉身與原本真正要成就的作為和目的背道而馳、互相矛盾。更滑稽的是居然不必十月懷胎、直接用"上身"的快速方法,天方夜譚也~但卻仍然迷惑着千千萬萬的慕道者及原本已信了真道的人,成為近代最大、影響最深遠的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