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萬民分别

利末記 20:22-24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 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

迦南地的人的風俗是將兒女獻給摩洛,交鬼,行巫術,咒駡父母,與鄰舍之妻行淫,與母親,兒婦行淫,同牲戀,同獸淫合,這一切行為損壞道德的事情,不用說神,就是一般人聽了也會嘔心,但迦南地的人卻作了,使神憤怒,地也不容他們,要把他們吐出,這是犯罪的後果,神要逐出這些國民,是相當合理,所以當以色列民未進入這地時神預先向摩西說,摩西曉諭以色列人,要他們看見神的心意,神怎樣對待迦南人,若是以色列人同樣犯這些罪也會被逐出,無論任何人犯了同樣的罪,神也會追討,那麽我們只有謹守遵行神的吩咐,不是說特别分别為聖,而是現今道德標準也沒有了,感謝神我們還有聖經的標準可以跟隨,不然我們也難以分辨。

神說以色列民承受那地時,要與萬民分别,因為我們是神的子民,其實除了利末記這章所提出的原則要遵守,在其他書卷中也提出許多原則,我們也要遵守,是為了我們的好處,為了保護我們,我們若不遵守,後果自負。

Hetta Ch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