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屬靈生命上的三個仇敵!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拉太書5:24)
「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加拉太書6:14)

以上加拉太書兩節經文,已經包含了我們基督徒屬靈生命上的三個仇敵在內,希望大家能夠儆醒地去關注!它們就是:
(1) 肉体;(2) 自我;(3) 世界! ~排名不分先後!
經文中保羅清楚而堅決地說:他把這三個仇敵都「同釘在十字架上」了,表示他已經戰勝了這三個敵人!成為我們効法的榜樣!

在網上見有人解經認為基督徒的三大敵人是肉體、世界和魔鬼,這是不符合聖經教義的!我們必須要明白當中的屬靈意義和它們的關係:加拉太書逐個指出的三個仇敵都是由魔鬼撒但所控制和影响的,因此魔鬼其實是我們最大的仇敵!而保羅指出這三個敵人卻是大仇敵魔鬼手下的三名"打手",所以對基督徒的靈性傷害最大!但若果我們能夠將三個小仇敵逐個擊敗,把它們同釘十字架,大仇敵魔鬼對我們就無所施其技了,這點至為重要!請切切留意!
現在分別來看看這三名「打手」的"實力"如何,逐個見識下它們的"本領"!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也!

(1)「肉體」: 所謂肉體是指「心態上傾向於縱慾享受方面」而言,其慾望包括食慾、物慾、情慾、權力慾及一些特殊嗜好等,為了要達成這些慾望往往會不擇手段,所以很容易犯罪(參本節經文的上文)!即使不至於犯罪、也因為過份的慾望而佔据了神在他們心目中的位置(參太6:24)!基督徒心中有聖靈時常提醒和幫助,應該要分辨清楚何謂放縱及過份,要立刻加以克制,過聖潔生活!

(2)「自我」: 所謂自我是指人的「驕傲」而言!凡用不同的方式去炫耀自己、不顧團隊精神、只注重表現自我的人,都屬於驕傲。這是人的通病,但卻往往是失敗的前奏,因為心中太驕傲,便會逐漸自大到不需要神的地步!在靈𥚃有長進的基督徒,歡喜適當地在主耶穌𥚃面隱藏自己,尊主為大,以彰顯神榮耀為目的!

(3)「世界」: 所謂世界是指貪戀世界的物質,「萬國和萬國的榮華」(太4:8) ! 令基督徒忘却了自己原是「天上的國民」,現今只是世上的寄居者,要積財宝在天(參太6:19)!其實這個地球上的領土已被魔鬼霸佔了,我們現在好像居住在「敵佔區」一樣,不但沒有什麼可貪戀,更要時刻警愓𧫴慎!

以上三種 “人生態度” 確實是基督徒靈性上最直接的「仇敵」~所以神才巧妙地按排在舊約和新約的開首各有一個實際例子,讓我們得著儆醒的同時也有得勝的信心!
第一個:記載在創世記3:4-6節~亞當受魔鬼試探時、三方面都失敗了!
(1) 自我~吃了之後自己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2)世界~那禁果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
(3) 肉體~那棵樹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就摘下來吃了,滿足了自己的慾望!

第二個:記載在馬太福音4:2-11節:主耶穌受魔鬼試探時,三方面都得勝了!成為每一個基督徒也能夠得勝的根本原因!
(1)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戰勝了「肉體」的慾望!
(2) 不肯聽從魔鬼說話由殿頂跳下來~耶穌不去炫耀自己的能力:因為"不可試探神"。祂戰勝了「自我」!
(3) 不要萬國與萬國的榮華而俯伏拜魔鬼,因為有一個"神國"為祂預備~戰勝了「世界」!

最後再以一節經文作前呼後應、互相印証!請看記載在約翰一書2:15-17節,使徒約翰年老時寫信給信徒們,勸勉他們不要愛世界,要遵行神主意,其中也提到上述三個仇敵:
(1) 肉體的情慾~「肉體」!
(2) 眼目的情慾~「世界」!
(3) 今生的驕傲~「自我」!
約翰一書2:15-17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總結:魔鬼的伎倆就是利用上述這三個"打手",在基督徒靈命上進行迷惑、引誘和破壞!但如果我們學効保羅,能夠把它們同釘十字架,撒但就會技窮,唯有退去,好像他企圖迷惑耶穌一樣,無所施其技了!共勉!

馬先生上